针对港独分子梁颂恒、游蕙祯借由宣誓辱国事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启动法律解释程序,并于11月7日上午审议通过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权威性司法解释。
通过明确相关法律规定,澄清香港社会对基本法所规定的特别行政区法定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制度的模糊认识,为依法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选举和宣誓中发生的问题,提供有力指引和明确方向。基本法第10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同心俱乐部近百名港、澳、侨胞分别于11月7日(星期一)在香港明报、香港信报,11月8日(星期二)在香港星岛日报,11月9日(星期三)在香港文汇报,以头版整版刊登联合申明,拥护支持人大释法,维护国家主权权力和“一国两制”方针,保障香港立法会正常运转、政府依法施政和特区长治久安,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与支持。同心成员挺身发出正义之声的举动和呼吁得到社会广泛认同与好评!